写了二十年
我叫林芳,六岁开始学书法,到今年正好二十年。 别人一听都说:“真好,有个爱好。” 我一般就笑笑,也不解释。
这个爱好不是我选的。 那年我妈带我去少年宫,让我在跳舞和书法里挑一个。 我挑了跳舞。 她说书法好,安静,坐得住。 第二个星期,我就坐在书法班的桌子前面了。
说实话,写字这件事真没什么有趣的。 墨要慢慢磨,纸要一张一张铺平,写坏一个字,整张就得重来。 小时候我老把墨弄到袖子上,我妈为这个说过我很多次。 要说讨厌,倒也谈不上——讨厌是要花力气的,我连这点力气都懒得花。
可是每个星期天早上,我还是会把桌子收拾干净,把毛笔泡上,写一个小时。 写什么不重要,反正写完就扔。
我妈现在早就不管我了。 她跳广场舞,一周三次,比我认真多了。
上个月搬家,我扔了半屋子东西。 那个旧砚台先被我放进了纸箱,后来又拿了出来,摆回桌子上。 不是因为喜欢,是因为那张桌子空着更难看。